近年来,保康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取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与支持,使检民关系进一步和谐,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开展特殊性、专门性群众工作,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建设,依法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监督中心”,在公诉科设立专业办案组,指定熟悉未成年人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的公诉干警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等检察环节中,注重把身份、年龄作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核心证据予以审查,并重点核实是否有法定或酌定减轻、从轻情节,充分听取其无罪、罪轻的辩解,积极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创造减刑条件,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加强合适成年人到场工作,如在办理郝某、熊某等人盗窃案时,发现熊某系未成年人。针对办案机关未通知法定代理人和聘请合适成年人到场即讯问的情形,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聘请妇联干部参与讯问。同时,我院将熊某和另外两名被告人分案起诉,这是该院首例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案起诉案件。
二、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自觉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有力维护了全县稳定大局。2013年5月,该院在审查起诉孙某、周某非法经营一案时,针对受害人多次集体到县委、县政府缠访、闹访,与公安机关联合召开会议,通报案情,安抚情绪,积极追赃,及时返还,宣讲法律,合理反映,防止用非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针对漏罪漏诉问题,要求侦查机关立案追究两人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保护受害人权益;针对看守所民警违法提审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了监管活动的正常进行。该院综合运用检察一体化机制作用,各科室协同努力,积极将矛盾在检察环节化解。
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始终围绕为实现保康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把维护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工作中,一方面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扰乱社会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类犯罪,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势头。2013年4月,保康县发生了一起上门女婿杀害3名家人的恶性案件,各媒体纷纷转载,该院沉着冷静,日夜加班,认真审查核实证据,在受理的次日作出了批捕决定。另一方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结合案情,分类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消除社会矛盾。2014年9月,该院审查起诉一初二在校学生假期为零用钱涉嫌抢劫案件,在被告人真诚改过,同时取得被害人谅解后,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得到统一。
四、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优良发展环境。两年来,该院把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践行执法为民的重要手段。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8件28人,渎职案件10件12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重点工程领域的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清溪河水毁堤防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已全部作有罪判决,得到了县委、人大及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医疗卫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高度回应了群众关注热点,有力的惩治了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同时,不就案办案,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到案发单位,督促其整改,避免同样情况再次发生。坚持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做到源头治腐,预防在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预防咨询、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和行贿档案查询等方法措施,大力开展预防工作。仅2013年,在国税局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3次,为7个单位免费安装了廉政屏保;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7份;结合群众来访,开展预防咨询40次;开展预防调查17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232件次。2014年,该院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系统化、体系化纵深发展。深入11个乡镇开展了以“加强廉政勤政,远离职务犯罪”为主题的职务犯罪乡镇巡回展览,历时1个月,到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干部的工作、生活以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了一次全方位多角度的预防教育活动,增加受众面,构建了全方位的社会化预防格局。
五、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监督”贯彻始终,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以监督保障公平,维护群众利益,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一是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法措施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如在审查杜某、宦某强奸案时,监督要求对漏犯丁某、周某立案侦查,丁某、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5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二是通过积极开展刑事诉讼监督调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如针对一盗窃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审判机关实行独任审判违反刑诉法之规定,当场提出纠正意见,得到采纳,法院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三是通过采取与相关单位联合,深入乡镇开展法制宣传,聘请律师和人民监督员担任民行工作联络员等措施,拓展案源,强化民事行政案件监督。如该院向市院提起的对万某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一案的抗诉,获得市院支持,成为该院首起行政抗诉案件;四是通过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刑罚执行检查、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在看守设立检察信箱等措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检察日报》以《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覆盖》为题推广了该院的经验做法。